当护士面对医疗纠纷时,应当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护士在发现医疗纠纷时,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及时向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和核实。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