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证明的开具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准备材料:
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及申报退休的相关材料。
申报:
向所在单位申报退休,企业存在的去企业,失业人员去辖区就业局申报。
审核:
企业或就业局向当地人社部门申报,合格后档案转入当地社保局。
核定待遇:
社保局负责核定退休待遇。
等待通知:
社保局会通知办理银行卡、按手印等手续,并在手续办好后次月领取待遇。
领取退休证明:
退休人员可以从社保局或原工作单位领取退休证明。
另外,根据最新的信息,退休证明可能以电子形式发放,退休人员可以通过相关政府平台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服务大厅和自助服务一体机打印纸质版“电子退休证明”。
请注意,以上流程可能因地区或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联系当地社保局或人社局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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