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经营农药的处罚标准如下:
1.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
2. 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以及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
3. 根据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处以罚款:
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处以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4. 如果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包括《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等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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