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发放情况如下:
生育津贴:
如果单位为员工缴纳了生育保险,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可以领取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是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如果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补足差额。
正常工资:
如果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生育保险,或者生育津贴低于正常工资,企业应正常发放产假期间的工资,不得低于员工的标准工资。
保胎假和产前假:
保胎假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产前假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放。
哺乳假:
如果女职工生育后确有困难不能按时回到工作岗位,可以申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哺乳假期间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放。
请注意,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法规和政策,具体实施可能因企业和个人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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