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对监察委的监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制约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内部监督
监察委员会内部设有监督室,负责自我监督。
外部监督
监察委员会需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监察机关应依法公开监察工作信息,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时,应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法律监督
检察机关对监察委员会的监督主要是法律监督,确保监察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综上所述,检察院对监察委的监督包括内部监督、外部监督和法律监督,通过这些方式确保监察工作的公正、透明和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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