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单位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时,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与单位协商:
首先尝试与工作单位进行协商,看是否能够通过单位补缴社保费用。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如果协商无效,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主张自己的法定权益。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
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并可能加收滞纳金。
申请劳动仲裁:
在必要时,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依法补缴社会保险费。
法律途径:
如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处理,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起诉社保局要求处理。
经济补偿:
如果因为单位未缴纳社保而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收集证据:
准备劳动合同、工资条、厂牌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以便在需要时提供给相关部门。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并注意时效性和证据的收集与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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