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的审批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
村民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用地原因和理由,并填写《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
初审
村民小组和村民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初步审查。
审核
国土资源管理所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批准后,下发批准文件。
定位
相关部门安排人员会同村建实地选址定点。
审批
提交至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颁证
对符合要求的宅基地,按法定程序登记确权,颁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请注意,涉及占用农用地的,需要先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取得农用地转用手续。
以上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具体操作时应以当地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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