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夫妻分居通常需要提供以下类型的证据:
书面证据
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协议》,特别是书面协议,应明确分居的原因、起始时间和双方签字时间。
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通过快件邮寄,并在备注栏注明“分居文书”,同时保留邮寄凭证。
居住证明
一方在外居住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新住址的水电费缴费凭证、物业管理费收据、购物小票等,证明双方没有共同生活。
证人证言
双方共同的朋友、同事或亲戚的证言,尤其是那些与双方无利害关系的人。
通信记录
双方微信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证明双方感情不和且分居的事实。
其他证据
子女抚养情况证明,如学校家长会记录、医院治疗记录等。
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中提到的分居事实。
收集证据时应注意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确保证据能够被法院接受。
相关文章:
进价15元卖180元!夫妻跨境售假6年,涉案金额1300余万元……04-03
吴雪舟:跑步和体重管理03-28
“什么时候抱着你睡”,金秀贤在金赛纶未成年时与其交往证据曝光03-28
韩媒:金赛纶家属公开她未成年时与演员金秀贤交往证据03-27
《法眼看剧》看《“骗骗”喜欢你》谨防“爱情剧本”遇上“转账陷阱”03-23
预付式消费“追责主体认定难”?最高法:司法解释着力解决该问题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