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车辆在以下情况下可以放行:
检验报告和鉴定意见确定后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当事人逾期未领取车辆
如果当事人逾期未领取车辆,则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公告三个月后仍不领取的车辆
对于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收集证据需要
在收集证据期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总结:
交通事故车辆在检验报告和鉴定意见确定后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通知当事人领取。如果当事人逾期未领取,停车费用将由当事人承担。若在通知后三十日内仍未领取,且经过三个月公告仍无人领取,则车辆将被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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