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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辆如何放行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6 15:42:25    

交通事故车辆在以下情况下可以放行:

检验报告和鉴定意见确定后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当事人逾期未领取车辆

如果当事人逾期未领取车辆,则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公告三个月后仍不领取的车辆

对于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收集证据需要

在收集证据期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总结:

交通事故车辆在检验报告和鉴定意见确定后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通知当事人领取。如果当事人逾期未领取,停车费用将由当事人承担。若在通知后三十日内仍未领取,且经过三个月公告仍无人领取,则车辆将被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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