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等责任的情况下,保险赔偿通常遵循以下规则:
机动车之间
双方使用各自的 交强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对方损失。
如果交强险赔偿不足,超出部分由双方各自承担50%。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
即使交警认定双方同等责任,机动车一方至少承担60%的责任。
非机动车或行人没有过错时,机动车一方需承担全部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或行人有过错时,根据过错程度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非机动车之间或非机动车与行人
直接按照双方各50%的比例进行赔偿。
赔偿顺序
首先由承保 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偿。
如果不足,由承保 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赔偿。
如果既没有商业保险也没有足够的交强险赔偿,则由侵权人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的赔偿责任分配。
其他注意事项
如果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赔偿范围和金额受保险合同条款和保险公司政策限制。
以上规则基于最新的参考信息,并以发布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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