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包含以下要素:
标题:
明确标注为“无犯罪记录证明”。
当事人基本信息:
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等。
正文内容:
说明当事人在管辖区域内的表现,确认无刑事或犯罪记录。
出具机关:
注明证明是由当地公安局或派出所出具,并加盖公章。
日期:
证明的开具日期。
```
无犯罪记录证明
兹证明:
姓名:XXX
性别:XX
出生年月日:XXXX年XX月XX日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户籍所在地:XXXXXXXXXXXXX
在我辖区居住期间,表现良好,无任何刑事犯罪记录。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XX市公安局XX分局XX派出所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加盖派出所公章)
```
请注意,根据《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开具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通常包括居委会、民警的签字盖章,以及最终由派出所完成盖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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