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撤销失信信息:
主动申请解除
向人民法院提出纠正申请,法院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信息。
履行义务
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后,法院将提前解除失信信息。
和解协议
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申请人可提交撤销申请。
自动解除
失信信息纳入期限为2年,期满后自动解除,或存在特定情形如未成年时不会被纳入。
申请执行人申请
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且法院审查同意后,失信信息将被删除。
以上步骤完成后,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将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需要注意的是,失信记录一旦产生,即使被撤销,也可能在一定时间内对信用产生影响。
相关文章:
河南义马:行则将至,做则可成04-16
兴县人民法院公 告04-14
谷歌Messages应用更新,使用不同配色区分RCS消息和传统短信04-12
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04-10
2025禅城区公办幼儿园4月9日开始报名!操作指引来了04-08
京津冀7.24亿条信用数据实现全量共享04-08
微软回应“停止在中国运营传闻”:信息不实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