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申请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出申请:
建房申请人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材料。
村委会审核:
村委会对申请人的资格和建房条件进行审核,并填写《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
公示:
将申请信息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
乡镇政府审核:
公示无异议后,村委会将申请提交给乡镇政府,由乡镇规划建设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实地勘察和审核。
上报审批:
乡镇政府审核通过后,将申请上报至县级国土资源局或规划建设局进行最终审批。
批准建房:
审批通过后,申请人获得宅基地使用权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可以开始建房。
竣工验收:
建房完成后,申请人应向乡镇政府申请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请注意,农村建房必须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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