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进行抗诉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立案审查:
人民检察院通过申诉、转办、交办或自行发现等途径,对人民法院的裁判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存在错误。
决定提出抗诉:
审查后,检察院根据法律规定决定是否提出抗诉。对于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符合抗诉条件,应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进行抗诉。
制作抗诉书:
一旦决定提出抗诉,检察院需要制作抗诉书,并附上必要的审判和检察卷宗,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
派员出席法庭:
在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抗诉案件时,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应派员出席再审法庭。如果法院指令下级法院再审,提出抗诉的检察院也可以指令再审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
审查再审判决或裁定:
法院作出再审判决或裁定后,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需对这些判决或裁定进行审查,并记录审查结果。
抗诉可以分为依上诉程序和依审判监督程序两种方式提出。对于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同级人民检察院可以在抗诉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需要注意的是,检察院抗诉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等相关法律规定。
相关文章:
广东英德:以数字检察助力法律监督提质增效04-17
会同法院:锦旗熠熠映初心 判后回访显担当04-15
广西桂林象山区:桂林山水的“文化+生态”双遗产协同保护04-03
因挪用公款案被判禁止参选公职,勒庞仍有可能竞选法国总统?04-03
蔚来发布公告:林桂荣操控9平台账号,发布过百个诋毁侮辱蔚来视频!法院判决道歉赔偿03-31
刘晓庆,申请强制执行03-31
严打上市公司犯罪,公安部公布5起典型案例03-28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任命5名检察人员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