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拖延诉讼通常是不被允许的,因为法律旨在确保诉讼的效率和公正性。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申请延期审理,例如:
管辖权异议:
当事人可以对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法院在审查期间可能会暂停案件的实体审理。
申请追加当事人或变更诉讼请求:
在必要的共同诉讼情况下,可以申请追加当事人,或根据案件发展申请变更诉讼请求,这可能导致法院重新审查和调整案件准备程序。
调取新证据或申请鉴定:
如果当事人有合理理由未能在开庭前提交证据,可以申请调取或补充证据,例如技术鉴定或财产评估。
其他延期审理的情形:
包括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未到庭、需要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需要补充调查等。
请注意,上述方法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并由法院决定是否延期审理。故意拖延诉讼属于违法行为,并可能导致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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