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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醉驾一般怎么判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4 13:06:46    

第一次醉驾的判决结果主要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具体判罚如下:

一般情况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加重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具体量刑

血液酒精含量在80毫克/100毫升以上不足140毫克/100毫升的,基准刑为1个月;

血液酒精含量在140毫克/100毫升以上不足200毫克/100毫升的,基准刑为2个月;

血液酒精含量在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基准刑为3个月。血液酒精含量每增加60毫克/100毫升增加1个月的刑期。

特殊情况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建议

第一次醉驾虽然没有前科,但依然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建议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切勿酒后驾车,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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