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的使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购房贷款
一手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商品房买卖契约》和付款收据等材料向银行申请贷款,并办理公证和抵押手续。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房地产买卖契约》、已过户的房产证、首付款收据等材料申请贷款。
租房提取
租房时,职工可以按月提取公积金支付租金,享受免押金、租金折扣等优惠政策。
提取公积金
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包括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无房租赁、偿还住房按揭贷款等。
提取公积金时,需要准备身份证、公积金账户信息、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提取申请表等材料。
其他用途
父母给子女购房或治疗重大疾病时,可以使用公积金。
销户前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积金,如离休、退休、出国定居等情况。
注意事项
公积金提取的数额通常要低于房款总额。
如果已经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在还清贷款后,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受第二套房政策限制。
在某些情况下,如新房开发商不允许使用公积金,可以争取开发商协助办理,或向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参考信息整理得出,具体操作可能因政策更新而有所变化,请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最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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