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判决生效证明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准备材料
有效的身份证明;
判决书或裁定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如有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前往法院办理
到作出判决或裁定的法院咨询具体办理流程和材料要求;
如果是电子生效证明,可以在“粤公正”小程序或“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申请。
缴纳费用
根据不同法院的规定,可能需要缴纳印章费、证明费等。
等待审核
提交材料后,法院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出具法院生效证明并加盖公章。
领取证明
申请人可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法院生效证明;
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但需提供相应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请注意,不同法院可能有不同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建议在办理前联系法院确认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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