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超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的赔偿限额时,赔偿方式如下:
1. 如果当事人双方都购买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险(商业险),则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应由投保的商业险进行赔偿。
2. 如果当事人没有购买商业险,或者商业险赔偿不足,那么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应由肇事方承担赔偿责任。
3. 对于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如果有责任的一方,应根据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例如,负全部责任的一方需承担100%的赔偿责任,负主要责任的一方需承担70%的赔偿责任,负同等责任的一方需承担50%的赔偿责任,负次要责任的一方需承担30%的赔偿责任。
4. 如果事故涉及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并且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没有过错,则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5. 如果对保险公司的理赔有异议,或者协商赔偿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
需要注意的是,交强险的赔偿是有限额的,具体限额根据地区和车辆类型可能有所不同,但通常包括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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