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再审维持原判后,如果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仍然不服,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申诉:
向法院申诉
可以向作出原判决的法院或上级法院提起再审申请。
向检察院申诉
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向人大、政协等申诉
可以向人民代表大会以及新闻机关提出申诉或信访。
提供申诉材料
申诉书:需是申诉人亲笔签名的原件,注明联络方式。
法律文书复印件:拟提出申诉的生效法律文书复印件。
其他证据材料。
申诉程序
提交申请书: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申请书副本。
申请书内容:写明作出原审裁判的法院及裁判编号、申请再审的理由及根据、申请再审的内容等。
审查:人民法院接到申请书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再审,否则驳回申请。
请注意,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法律实践,具体申诉程序和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案件性质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得更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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