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犯罪证明通常包含以下要素:
标题:
公安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当事人基本信息:
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等。
正文内容:
通常表述为在管辖区域内表现良好,无任何刑事或犯罪记录。
出具机关:
最后写上所在地的公安局或派出所,并注明日期,加盖公章。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时应如实报告,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且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可免除报告义务。
其他信息:
如有必要,可包括证明人签字和联系电话。
```
无犯罪记录证明
兹证明:
姓名:XXX
性别:XX
出生年月日:XXXX年XX月XX日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在我辖区居住期间表现良好,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XX市公安局XX分局XX派出所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加盖派出所公章)
```
请根据具体情况填写相应信息,并确保所有内容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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