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的计息方式如下:
计息周期 :通常按年计息,每年的12月31日结算一次。计息基数:
以每个月的公积金余额为基数进行计算。
利率调整:
利率由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央行基准利率等因素调整。
利息入账:
计算出的利息在年度结算时直接存入个人公积金账户。
结转余额:
每年结算后的利息会加入本金,作为下一年度计息的基数。
结息日:
每年的6月30日为结息日。
计息方式
当年归集和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原先分别按活期存款和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分别为0.35%和1.10%。
调整后,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为1.50%。
计算公式
应得定期利息 = 定期部分存款余额 × 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
活期利息 = 活期进账数额 × 天数 × 活期年利率 / 360天。
特殊情况
如果支取上年度公积金时则将改按活期计息。
公积金发生转移、变更、封存均照常计息。
注意事项
不同地区的公积金结息计算方法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为准。
公积金计息利率随国家利率调整而调整。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参考信息整理得出,请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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