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住房公积金的分割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进行平等分割。
协商一致:
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如何分割住房公积金,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则按照协议执行。
法院判决: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补偿方式:
分割时可能采取折价方式,即由拥有较多公积金的一方给予另一方差价补偿,以达到双方分得的公积金金额相当。
提取条件:
由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法院可能会在计算总额后,通过折抵的方式处理分割问题。
特殊情况:
如果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或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在分割时可能有权请求补偿。
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相关条款,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时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考虑以上原则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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