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致人死亡的赔偿通常包括以下项目:
丧葬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死亡赔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对于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对于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计算,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
抢救费:
以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和具体情况确定。
其他合理费用:
包括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
赔偿顺序通常是先由承保的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赔偿,如果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商业保险,则由侵权人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赔偿项目和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并且可能受到具体案件情况的影响。因此,具体赔偿金额和程序应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顾问,并依照当地法律和法院的判决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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