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支队通常负责管理和指导多个大队,这些大队涵盖了社会治安管理的各个方面。以下是治安支队可能管理的大队类型:
基层基础工作大队:
负责基层基础工作,包括社区安全防范、内部单位治安保卫及经警队伍的管理建设等。
治安管理大队:
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包括打击和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及治安案件。
治安行动大队:
负责执行治安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指挥侦办重大治安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危险物品管理大队:
负责枪支弹药、危险物品、核材料等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特种行业管理大队:
负责特种行业(如旅馆、娱乐场所等)的监督管理工作。
公共秩序大队:
负责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经济文化保卫大队:
负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
户政大队:
负责户口管理工作,包括居民身份证的发放和管理。
综合大队:
负责全支队的后勤保障、枪支弹药管理、内保工作及其他综合工作。
案件大队:
负责办理管辖权限内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治案大队:
负责治安案件的侦查和审理工作。
特行大队:
负责特种行业、危爆物品管理等特殊行业的工作。
这些大队在治安支队的统一领导下,分工明确,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具体管理的大队名称和职责可能会因地区和级别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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