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专利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其专利标记或专利号,或者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设计称为专利技术或专利设计,或者伪造或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从而使公众误认为这些技术或设计是已授权的专利技术或专利产品的行为。
具体来说,假冒专利的行为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冒充专利:
在产品或包装上标注并不存在的专利号或专利标识,或者是在专利权被宣告无效或终止后继续标注专利标识。
未经允许使用他人专利:
在产品、广告、宣传材料、合同等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公众误认为涉及的技术或设计是他人授权的专利技术。
伪造或变造专利文件:
伪造或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以误导公众。
销售假冒专利产品:
销售明知是假冒专利的产品或服务。
假冒专利不仅侵犯了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还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公众利益。对于情节严重的假冒专利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侵权人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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