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被除名后的工龄计算主要依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除名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劳办发376号)。根据该规定,因违反劳动纪律被单位除名的职工,其除名前的连续工龄可以与重新就业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这被视为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合并计算:
被除名前的连续工龄与重新就业后的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这意味着,如果职工在被除名前没有受过开除处分,那么他们被除名前的工龄可以与重新就业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开除处分的影响:
如果职工在被除名前曾经受过开除处分,那么他们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只能从受开除处分或刑满释放后再次参加工作时重新计算。
养老保险权益:
为了保障职工的养老保险权益,除名职工计算连续工龄的起始时间应以各地实行企业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为准。
因此,建议职工在重新就业时,向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和社保局提供详细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以确保工龄计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相关文章:
保险赔什么病01-11
增值随是什么01-11
清算卡是什么01-11
什么组织是法人01-11
醉酒是什么拘留01-11
下药算什么01-11
房租计什么费用01-11
什么是出资总额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