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的保存期限 取决于具体情况和规定,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一般规定
人事档案的保管期限一般为10年或30年。
对于离职人员,人事档案至少保存2年以备查。
特殊情况
如果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人事档案的保管期限可能会延长。
离休、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应当保存至其死亡后满30年。
被开除公职或辞职的人员,其人事档案应当保存至开除公职或辞职后满30年。
企业档案
企业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和10年。
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员工档案的保存期限,通常为永久或定期(如30年、10年)。
离职后档案
离职后,单位应当在劳动者离职的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劳动者在新单位就业的,档案转移至新单位。
综上所述,人事档案的保存期限一般为10年或30年,具体保存期限可能会因情况而异,并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建议企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等相关法规,制定符合自身需求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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