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出行限制
不能选择飞机、高铁、轮船等二等以上座位。
不能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及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
高消费限制
不能进入高消费场所消费,如星级以上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
不得旅游、度假。
子女不得就读高消费私立学校。
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不得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不得购买不动产或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不得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其他限制
可能会限制其参与某些商业活动、担任某些社会职务等。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发布可能会影响其就业、找工作等方面。
这些限制措施旨在通过信用惩戒,促使失信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并限制其高消费行为,以减少对社会的影响。失信被执行人在履行完毕法律义务前,将面临各种生活和工作上的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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