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的水费收费标准如下:
第一阶梯:
1.53元/立方米。
第二阶梯:
2.30元/立方米。
第三阶梯:
4.59元/立方米。
建议:
居民生活用水:如果每月用水量在24立方米及以下,水费为1.53元/立方米;如果用水量超过24立方米,超出部分按第二阶梯和第三阶梯的价格计算。
非居民生活用水:包括工业、商业等,水费为2.30元/立方米,加上污水处理费0.95元/立方米,总费用为3.25元/立方米。
特种用水:水费为4.59元/立方米,加上污水处理费1.40元/立方米,总费用为5.99元/立方米。
这些收费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污水处理费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建议用户根据实际用水情况计算水费,并关注当地发改委或自来水公司发布的最新价格调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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