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居间是指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作为中介,向贷款需求方和贷款供应方提供贷款信息、机会和媒介服务,以促成双方达成贷款协议。在这个过程中,中介通常会收取一定比例的服务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的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贷款居间的情况下,中介人可能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审批、信用评估、信息核查等服务,并因此获得报酬。
需要注意的是,中介人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必须如实报告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项,如果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损害委托人利益,将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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