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通常归 物业管理处管理,具体负责部门可能因城市而异。一些城市的物业管理处可能设在城市管理局,而另一些则可能设在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因此,要确定物业的具体管理部门,建议咨询所在地的城市管理局或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这些部门将能够提供更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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