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 患职业病的。
5. 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此外,以下情形可视同工伤: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相关文章:
持续深化职工疗休养+“百千万工程”!广东工会这场经验交流活动干货满满04-16
河南义马:行则将至,做则可成04-16
弘扬延安精神 凝聚奋进力量丨西安临潼法院延安精神大家谈专栏04-16
两人撬锁入室盗窃,到外地用“跑腿”销赃……大庆警方跨省抓捕归案04-16
中央网信办:加大涉“开盒”挂人等行为举报受理处置力度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