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通常包括以下程序:
项目审批
项目承办部门提出拟采购的物资项目或拟实施的工程项目,以及拟邀请的供应商或承包商名单。
主管厂领导审批,纪监、审计部门对合同项目申请的真实性进行监督。
资质审查
项目承办人调查了解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和履约能力。
邀请对方当事人参加合同谈判时,要求其带齐资质审查材料。
法律事务室对资质审查材料进行合同资格审查并出具意见,纪监、审计部门对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监督。
准备会议
召开准备会议,确定谈判方案及主谈人员,统一谈判意见。
由承办部门召集、主持,整理会议纪要,起草合同草案,法律事务室可协助。
合同谈判与审查会签
组织各合同管理、监督部门及其他相关技术部门的人员参与谈判。
项目承办人协调谈判中遇到的问题,并向本部门负责人汇报,必要时向厂部领导请示。
谈判完成后,合同文本底稿报送公司财务部和总经办审核,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
合同签订、盖章与归档
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生效,由经办人或公司总经理指定的专人负责监督合同的履行。
已签署的合同由公司合同管理人员统一负责存档管理。
项目实施及结算
合同生效后,负责监督合同的履行,确保按约定完成项目并结算。
合同履行的监督
确保合同条款得到有效执行,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如遇合同变更或解除,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进行,确保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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