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调人员通常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借调申请
由借调部门(单位)征得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及本人同意后,向相关部门(如县委组织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提出借调申请。
申请中应注明被借调人的基本情况、具体借调的岗位(承担的业务)、借调理由及借调期限。
审批流程
借调部门(单位)在相关部门领取并填写《借调人员审批表》,被借调人员本人签字同意后,需经借调部门(单位)及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签署意见。
在特殊情况下,可报请上级领导同意后下发书面借调通知。
借调协议
与被借调人员及其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同意的借调协议,明确权利和义务。
上岗安排
安排被借调人员上岗,并发放必要的办公用品。
工资及费用结算
被借调员工的工资通常在原单位发放,借入单位定期与原单位结算并支付相关用人费用。
借调期限
借调期限结束后,原则上被借调人员应回原单位上班。如需继续借调,则需重新办理借调手续。
特殊情况下的审批
如遇特殊情况,可报请上级领导同意后下发书面借调通知。
法律依据
借调过程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请根据具体情况,参照上述流程和条件办理借调手续。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级别和地区的单位在借调时可能有细微差别,具体操作时应以当地的规定为准
相关文章:
晋快评|“非必要不做PPT”,莫让形式主义挤占实干空间07-27
福州市退役军人心理咨询室揭牌07-25
数智赋能,公物仓助力物尽其用(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线见闻)07-24
广东上半年GDP同比增长4.2%,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16.3%07-19
果然视频|一栋三层临街楼突然起火,消防员搭梯救出被困三人07-17
宿州最新招聘公告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