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应符合以下条件:
最高限额:
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出部分一般视为预付款。
书面形式:
定金约定的方式必须是书面形式。书面契约是定金合同成立的前提。
实践合同:
定金是实践合同,以实际交付为成立要件。未实际交付的定金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明确约定:
定金约定必须明确,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没有约定。
主合同有效:
定金合同以主合同的有效成立为前提。如果主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定金合同也不一定无效,但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违约行为:
必须有违约行为,即合同一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这是适用定金罚则的前提。
合同目的落空:
必须存在合同目的落空的后果,即因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才能适用定金罚则。
因果关系:
违约行为与合同目的落空之间需要有因果关系,只有因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才能适用定金罚则。
这些条件共同构成了定金合同成立和适用的基础,确保定金作为债权担保的有效性和公平性。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当事人严格遵守这些条件,以减少纠纷和保障合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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