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规定,做好会计奖惩信息记录归集,财政部近日印发了《会计奖惩信息归集管理办法(试行)》,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共14条,包括制定目的、适用范围、会计奖惩信息的归集范围、时间与载体、异议提出与错误更正等有关要求。
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出台管理办法是落实党中央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推动会计法有关要求落实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加强会计诚信建设的现实需要。
根据管理办法,会计奖惩信息归集管理应当遵循依法记录、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动态更新的原则,保证单位及个人的相关信息及时准确记录。
归集的奖惩信息中,表彰奖励信息是指单位、个人受到财政部门关于会计工作的表彰奖励情况;行政处罚信息是指单位、个人因违反会计法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财政部门应当自作出相关行政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对相关事项进行记录。
“财政部将督促各地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明确内部职责分工,基于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做好会计奖惩信息归集,确保会计奖惩信息及时完整准确记录,有力有效推动会计领域信用管理工作。”这位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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