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京报报道,近日,长治市某学校门口,初一女生父亲疑殴打同校六年级学生引关注。

当地警方发布通报称,经查,事发当日原某在某学校接自己女儿放学期间,听到一男生呼喊自己女儿名字,遂认为该男生行为轻浮,便上前对该男生采取扇耳光的方式进行殴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原某予以行政拘留。
不管出于什么动机,这名家长已为自己的冲动行为付出了代价。虽然有一些网友猜测,事情没有那么简单,男生叫女生的名字,如果语气与方式没问题,家长的反应不会这么过激,但从警方对其做出的行拘处理来看,这名家长的粗暴行为已触犯了法律,这一点毋庸置疑。
退一步说,就算这名男生喊其女儿的名字,其认为“轻浮”也有一定缘由,但也不是动手打人的理由。无论如何,家长出手打人不对,打的还是一名学生,更是错上加错。这名男生的言行若有不妥,女生家长可以口头提醒警告,或反映给学校老师乃至男生家长,绝不能自己动手“教训”。
当前,受舆论环境影响,家长保护孩子权利的意识有所增强,这是好事。但是,有的家长也会过度敏感,试图消除孩子可能遭遇的所有问题。比如这名家长,因为叫喊女儿名字,就认为男生轻浮,于是要出手“教训”。但事实上,抛开其行为的违法性不说,这种做法也可能适得其反,不仅可能恶化和孩子的亲子关系,也不利于对孩子进行如何与同学交往的教育引导。
这起“错误示范”也给了家长们一个警示。如果孩子遭遇“不文明行为”或者“侵权行为”,家长也要有理性的识别能力,同时要采取合法的方式维权。现在个别家长“一点就燃”,动辄对孩子同学、老师上纲上线,采取敌对的态度和行为——这并不是对孩子合格的监护和保护,反而会导致不必要的家校冲突、同学矛盾,不利于给孩子营造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
概而言之,家长要依法履行监护责任,却不能过度保护,更不能以暴制暴式私下惩罚。对孩子的保护应该与教育相结合,比如对孩子进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教育,教育孩子学会生活、学会相处,以身作则,给孩子树立良好的示范。
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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