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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一时经济紧张”非法调取户籍信息售卖获利数万,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获刑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2-21 17:52:00    

近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因非法获取、倒卖户籍信息等个人信息,多名从事法律相关行业的人士被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抓捕,并最终获刑。

河南省郑州市某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书显示,一名来自上海的律师洪某某,利用律师身份,使用律师证、律所介绍信和伪造的委托书到公安机关调取公民户籍信息,之后以每条30元-40元的价格出售给社会人员。洪某某的辩护人辩称,洪某某系因“一时经济紧张触犯刑法”。

创意配图 据图虫创意

针对此事,红星新闻记者日前多方联系洪某某未果。所在律所表示,洪某某已经离职两年左右,其辩护人则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表示不便接受采访。

北京渲公律师事务所律师石宏伟和上海博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舒萌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现已形成了以个人信息保护法为核心,刑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为支撑的法律体系。经过治理,非法违规的调查公司、私家侦探等已经少了很多,但是容易接触公民个人信息的房产中介、法律从业者等专业人士,成为个人信息泄漏的“行业性”高危群体。

律师非法获取、销售公民户籍信息

出售给他人,获利数万元

法院查明,2022年11月份以来,被告人洪某某利用自己的律师身份,使用律师证、律所介绍信和伪造的委托书到公安机关户籍室调取公民户籍信息,后将该信息以每条30元-40元的价格出售给他人,获取违法所得6万余元。2023年6月,洪某某被抓获,并退缴全部违法所得。

在辩护过程中,被告人洪某某对指控事实、罪名没有异议,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同时,其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称,洪某某系因一时经济紧张触犯刑法,主观恶性较小。

法院还查明,另一名律师以同样方式非法获取、倒卖个人信息。2023年2月份以来,被告人张某某利用自己的律师身份,使用律师证、律所介绍信和伪造的委托书到公安机关户籍室调取公民户籍信息,后将该信息以每条30元的价格出售给他人,非法所得5万余元。被抓后,张某某退还全部非法所得。

法院审理认为,洪某某、张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两人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最终,法院判处洪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值得注意的是,洪某某和张某某非法调取户籍信息等个人信息后,均销售给3名周姓人员。审理查明,2022年10月份以来,3名周姓人员开了一家法务有限公司,通过网上发布调档信息招揽客户,帮助客户查询公民个人信息,在洪某某、张某某等处获取个人信息后又倒卖给他人,共获取违法所得34万余元。最终,3名周姓人员也被判处相应刑罚。

法律从业者等专业人士

存在信息泄漏“行业性”高危

上海博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舒萌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司法实践来看,该案体现了我国近年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两大特征:一是打击范围向职业群体延伸,二是法律适用标准逐步统一。本案中,律师群体利用专业身份伪造材料调取户籍信息,与2023年公安部公布的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十大典型案例中,江苏无锡秦某等网民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具有相似性——两案被告中都有律师违规违法执业,伪造司法文书获取个人信息,且违法所得均超过5万元的情节特别严重标准。这些案例,体现了司法机关对职业犯罪从严惩处的立场。

张舒萌表示,我国现已形成以个人信息保护法为核心,刑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为支撑的法律体系。经过几年的治理,非法违规的调查公司、私家侦探等已经少了很多。但是容易接触公民个人信息的房产中介、法律从业者等专业人士,成为个人信息泄露的“行业性”高危群体。作为律师,涉及需要调取个人信息的案件时,要确保有案件当事人的真实委托,同时要遵循各地关于信息获取的官方指引,切莫知法犯法。

北京渲公律师事务所律师石宏伟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其客观行为通常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向他人非法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且情节严重的行为;二是特殊主体将在履职或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非法出售或提供的行为。在量刑体系上,本罪采用两档刑罚结构,基础量刑档次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可并处或单处罚金;针对情节特别严重情形,则适用三至七年有期徒刑的加重量刑档次,并处罚金。

石宏伟表示,律师如果有查询信息的需求,一定要通过合法渠道。

业内人士:

律师并非都高收入,但不是违法理由

值得一提的是,该案揭示的一个细节是,辩护人提出洪某某因经济紧张去非法获取、倒卖公民信息。据了解,洪某某还曾针对热点事件接受媒体采访,进行解读,具有一定知名度。在一条个人信息仅能卖三四十元的情况下就不惜铤而走险触犯法律,让人意外,这也打破了外界对于律师一直是高收入群体的固有印象。

张舒萌表示,其实律师行业也遵循“二八定律”,尤其是没有案源积累的青年律师,还是比较艰苦的。但不管如何,这些都不是铤而走险的理由。

石宏伟提到,辩护人关于“洪某系因一时经济紧张触犯刑法”的陈述,可能与公众认知中律师是高收入群体的形象形成了极大反差。根据相关报道以及石宏伟本人了解到的情况,在北京的实习律师月薪多集中在5000元-8000元之间,部分实习律师收入不足5000元。执业初期(1年-3年)的授薪律师收入通常在8000元-1.5万元之间。执业3年-5年的成熟律师月薪能够达到2万元-4万元。对于选择独立执业的提成律师而言,收入的波动性更为显著。有些律师可能通过案源拓展实现“三年晋升合伙人”的职业跃迁,也有部分律师执业十多年后依然是普通的律师。上述费用在扣除各种生活以及律所的各项支出后,和从事其他行业的人员收入可能基本差距不大。另外,随着近两年咨询公司以及其他行业人员的涌入,部分律师的收入可能还会呈现下降趋势。

红星新闻记者 祁彪

编辑 郭庄 责编 邓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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