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福财)福建省委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向全省印发《福建省“扫黄打非”工作机制规则》。
福建省“扫黄打非”工作机制由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担任总召集人,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担任副总召集人,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成员单位有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等26家。根据要求,福建省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将相应建立“扫黄打非”工作机制,负责属地“扫黄打非”工作的全局性统揽、全域性监管、全程性跟踪和全链条调动等。此规则的出台,将进一步加强对福建省“扫黄打非”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组织保障,压紧压实责任,健全工作机制。
福建省委宣传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福建省“扫黄打非”工作将以建立工作机制为契机,着眼管长远、固根本,把健全长效机制作为重要任务,健全齐抓共管、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工作体系,以制度建设新成效实现工作水平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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