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日消息,2024 年 5 月 27 日,聚仁新材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湖南聚仁新材料股份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本次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36000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弃权总数 0 股。该管理制度涵盖投资决策、职能分工、执行控制、投资处置、跟踪与监督和附则等方面。
在投资决策方面,决策机构主要为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其权限有明确划分。公司应严格执行决策程序,并对对外投资规模加以限定,不得将相关审批权授予董事个人或经营管理层。
关于职能分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是决策机构,证券投资部负责可行性研究与评估,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其他部门也按职能参与、协助和配合投资工作。
在执行控制中,公司应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选择最优投资方案,明确对外投资的各项细节,对投资过程进行有效监控,规范资产处置等流程。
投资处置环节,公司要加强资产处置环节的控制,遵循规定程序执行。
跟踪与监督方面,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实施后,由证券投资部跟踪并评价效果,董事会定期了解情况,监事会和审计部行使监督检查权。
本办法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执行。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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