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并且尸体存放时间 一般不得超过两周。若家属对死因有异议,应在死亡后两天内要求尸检。因此,死在医院停尸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除非有特殊情况如传染病或家属要求尸检等,则可能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火化或尸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