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地一般属于 水利设施和农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此外,坑地也可以作为建设用地,但需要依法履行土地用途转变审批手续,并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具体来说,坑地的性质还取决于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