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的产假根据生育情况有所不同:一孩:98天国家规定的产假加上60天,总共为158天。二孩:98天国家规定的产假加上70天,总共为168天。三孩:98天国家规定的产假加上80天,总共为178天。此外,如果女性职员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可以申请六个月至十二个月的哺乳假。因此,广西的产假具体天数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