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证合一后,组织机构代码已经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所替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一个18位的编码,它包含了以下组成部分:
第1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
第2位:机构类别代码
第3-8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
第9-17位:主体标识码(即原来的组织机构代码)
第18位:校验码
当您需要填写组织机构代码时,应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而不是原来的组织机构代码。在填写时,请确保按照18位代码的格式准确输入,包括数字和校验码。
相关文章:
京津冀7.24亿条信用数据实现全量共享04-08
“多报合一”扩圈,济南这场年报专题培训辐射近十万家小微企业04-03
国家发展改革委:严厉打击有偿信用修复乱象04-02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重点从三方面持续推进信用信息开发利用04-02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两办作出重要部署04-01
安卓并未闭源 但谷歌越来越封闭了04-01
中办、国办:有序推进自然人信用建设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