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回借款通常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
确认债务有效性
核实借款合同、借条、转账记录等,确保债权债务关系明确无误。
收集证据
除了基本合同外,还需收集通信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明借款人确实未还款的证据。
友好协商
首先尝试与借款人协商,提出还款计划,争取和平解决。
第三方调解
若协商不成,可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其他第三方机构介入调解。
仲裁
如果合同中包含仲裁条款,可提交至仲裁机构处理,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提起诉讼
如果以上方法均无效,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借款人偿还债务。
执行判决
获得胜诉判决后,如借款人仍不履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包括查封、拍卖财产等措施。
在整个过程中,保留好所有与借款相关的证据至关重要,它们将在协商、调解或诉讼中起到关键作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百二十一条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并注意时效性和法律程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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