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户后申请宅基地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向村委会提出申请
提供派出所的分户证明及户口本,填写《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
签署《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并提交申请要件。
公示
村级组织收到申请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公示申请理由、宅基地分配方案(拟用地位置和面积)和建房(规划许可)方案(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
审查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情况下,村级组织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农户申请等材料审查。
报送
审查通过后,将申请报送至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
审批
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张榜公布
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核发宅基地使用证
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宅基地使用证。
请注意,申请宅基地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申请人需为农村村民且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具备独立经济能力和生活能力,且一户农村居民一般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相关文章:
赤峰市人民政府发布废止通知!04-14
上海合作组织声明04-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04-07
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党支部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04-02
赵德健,擅权妄为,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