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社保转移的流程如下:
材料准备
身份证
《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银行汇款回执(如适用)
邮寄转移凭证
军人所在单位的财务部门将上述材料通过邮寄方式发送到安置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建立账户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材料后,核实资金无误,并为退役军人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办理接续手续
退役军人应到安置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网上服务平台
2024年3月1日起,实行“总对总”转移新模式,取消纸质材料传递,通过网上办理,无需退役军人本人参与。
查询办理情况
退役军人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应用程序等查询转移进度。
办理地点
退役军人安置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特殊情况
对于2024年3月1日前退役的军人,仍需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给安置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请注意,以上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而有所不同,建议联系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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