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式诈骗的定性需要综合考量以下要素:
非法占有目的:
行为人是否有不想还钱或者没有能力还钱却还要借款的行为。
欺骗手段:
是否使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骗取财物。
贷款用途:
借款后款项是否按约定用途使用,或者是否存在挥霍、非法活动等情形。
行为结果:
是否导致出借人实际财产损失。
行为主体:
行为人是否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等相关法律规定,借贷式诈骗涉及侵犯金融机构权益、故意非法占有、采用欺骗手段等。
其他因素:
包括借款动机、偿还能力、意愿是否匹配,以及是否存在逃避债务的行为。
如果借款人在借款过程中表现出上述特征,并且有证据支持,那么可能会被认定为借贷式诈骗。在法律实践中,具体的定性还需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证据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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