诬告陷害罪的取证应由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负责,主要目的是调查诬告的犯罪事实是否真实存在。以下是取证的具体方式:
书证:
包括合同协议、信件等书面材料。
物证:
与书证不同,物证通常指狭义的物品或痕迹。
视听资料:
如视频、音频等可以证明事实的材料。
证人证言:
证人的陈述,需要严格审查其真实性。
当事人陈述:
当事人的直接陈述,同样需要审查其真实性。
鉴定结论:
由专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果。
勘验笔录:
现场勘查的记录。
在取证过程中,必须遵守法定程序,严禁使用逼供、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也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所有与案件有关或了解案情的公民都有提供客观充分证据的条件。
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等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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